1、申报对象

初次来我市就业满六个月的高技能人才。

2、申报条件

已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,初次来我市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一线员工,可按规定申领补贴。不包括机关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。补贴申领采取一次性申请方式。

3、补贴标准

取得高级《职业资格证书》的,补贴标准为1200/人。取得技师或者高级技师《职业资格证书》的,补贴标准为1500/人。

4、申报材料

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,并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材料:

《宜兴市引进高技能人才补贴申请表》(附件1);

②本人身份证(复印件)、《职业资格证书》原件及复印件、社保缴费清单;

③《宜兴市引进高技能人才补贴人员花名册》(附件2);